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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投招标信息 >>招投标信息 >>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B2023-022

项目名称: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正式开工后 15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前置审方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当且仅当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供应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3)当且仅当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 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前置审方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增 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 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提供2023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 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 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其 他违法采购活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的。

(8)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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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副2号

联系方式:029-3332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汇新路以东曲江国际金融中心9层903

联系方式:02-89556015转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穆星汝、王晴、贾晓梅、张艺新

电话:02-89556015转619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来源: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轶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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